关于征集科研成果展展品的通知
日期: 2010-08-31 15:44:00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字号:【 大 中 小 】
各部门:
为庆祝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与我校建校30周年,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将重新整理陈列我校30年来的科研成果。校史展览室现存展品中缺乏我校教职员工的论文及调研报告类成果实物且著作类成果亦不完整,特请全体教职员工将个人历年来发表(出版)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及调研报告(未发表亦可)于
提交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
1.具有教授职称的教职员工每人至少提供各类成果共6项,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职员工每人至少提供各类成果共4项,具有讲师职称的教职员工每人至少提供各类成果共2项;
2.每项成果均提供实物及电子版各1份;
3.著作类、论文类成果如有评论及转载,调研报告类成果如有采纳证明及领导批示请一并提供。
附件:市委党校建校30周年科研成果展工作方案
科研处、办公室
附件:
科研成果展工作方案
为庆祝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与我校建校30周年,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将重新整理陈列我校30年的科研成果。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展示内容
1.论文;
2.著作;
3.各类已结项课题;
4.各类学术活动;
5.各项科研奖励;
6.科研团队建设。
二、展示形式
1.文字(科研整体情况简介、各类数据等);
2.图片(各种代表性学术成果、课题结项证书、大型学术活动);
3.实物(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科研成果、各项科研奖励);
4.光盘(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科研成果)。
三、实施步骤
1.总体规划
校史展览室内现有展示为我校建校至2008年的教学、科研成果。其中科研成果展示内容是以科研处历年来统计数据和存档材料为基础,并结合数次征集全校教职员工提供的个人科研成果实物及数据综合形成,具有相对的全面性和历史稳定性。
现计划在现有成果展基础上补充2009—2010年的各类科研成果数据及实物,补充未陈列的建校以来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成果;并将建校以来代表性科研成果电子版收集整理,刻录光盘。
2.成果收集
全校教职员工将历年来的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调研报告等)复印件于8月31日前交科研处统一收集整理,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3.展览布置
科研处于9月10日前将收集整理的科研成果及需要增添的其他内容,统一交办公室,办公室于9月30日前完成对展览室的改造,并将科研成果布展完毕。信息处将所有成果电子版统一刻录为光盘,与9月30日前摆放进展览室。
4.展室设计
展览室西侧安放液晶显示器,用于我校科研成果的播放展示。显示器前方放置我校各项科研奖励。展览室中央区域为文字图片展示区,介绍我校科研概况及代表性科研成果。展室南北两侧为我校教研人员科研成果实物展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