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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党校2023年面向市内选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日期: 2023-09-22 17:18:15 来源:本网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详见《中共深圳市委党校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选调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优先。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六)符合所在单位对干部调出的有关规定要求。

  (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在街道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luoc@szps.gov.cn)进行报名,邮件标题按“姓名+联系电话+公开选调”命名。

   3.报名时考生需上传以下材料作为附件(PDF文件格式):

  (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

  (3)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扫描件,(1)(3)项同时提供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对本人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755-82768816,0755-82768924。

  (二)资格初审

 我校对报名人员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工作业绩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笔试前五名确定面试人选。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不另行通知。面试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选调。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中共深圳市委党校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个人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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