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
校院新闻

首页 > 市委党校 > 新闻动态 > 校院新闻

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日期: 2020-06-01 09:33:00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字号:【

    (本网讯)5月29日,我校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校领导郑秀玉、谭刚、李会、陶卫平、丁有波、孟伟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加以健全和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对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是一个有力推动。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好地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会议强调,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更加坚决地落实“两个维护”,更好发挥这一重要制度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从而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细落小落实。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淬炼工作作风的磨刀石,更大力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检验党员能力水平的试金石,更好地把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导向树起来。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严格规范程序,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W020210323545507563169.jpg

(图 史 亮 摄)

孙 伟
手机版

copyright®202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深圳行政学院 |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0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