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共深圳市委党校(深圳行政学院)!
班级活动

首页 > 市委党校 > 学员天地 > 班级活动

基于增长理论的““深圳奇迹””解释及未来发展展望

日期: 2016-06-01 10:25:00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字号:【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上午好。上周五下午党校组织咱们初任培训班的学员观看了《深圳口述史》视频系列。今天又组织我们一起以“深圳发展”为主题展开研讨。刚才前面几位同学结合自身的生活、工作和感情谈了对深圳发展的感受,大家普遍对深圳过去取得的成绩表示振奋和骄傲,并对深圳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我也深表认同。《深圳口述史》视频系列从各行各业普通深圳人的角度,向我们生动的展示了特区建立之初波澜壮阔的改革场面,是认识和了解深圳特区历史的重要感性材料。古人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个人认为学习《深圳口述史》的意义不是为学习历史而学习历史,而是要通过与历史进行对比,认清当前深圳发展面临的问题,从而寻求应对之策。为此,以下我将结合自己的专业中经济学增长理论对深圳历史发展谈几点认识。

     一、“深圳奇迹”的经济学解释

    “深圳奇迹”真的存在吗?所谓奇迹是指无法用当前知识体系解释的现象。从这个角度讲,深圳的发展历史并不能称为奇迹,因为他并没有脱离经济增长理论的分析框架。宏观经济增长核算理论认为,一个地区经济的增长速度取决于要素的增长速度和全要素生产力的增速(不是绝对量)。要素的增速包括资本积累增速、人口增速和开发的土地空间资源增速;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通常与制度创新、人口素质提高和生产技术进步直接相关。纵观深圳特区成立以来的高速发展史,就是各项要素高速积累和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的历史。

    要素方面。从人口增长看,《深圳口述史》中“人口迁徙”篇章,生动再现了全国人民怀揣梦想到深圳这块不毛之地追逐梦想,拼搏奋进的历史。深圳特区建立之初,大量的人口快速涌入深圳为什么提供了人口红利。根据深圳统计年鉴数据,特区建立后30年,深圳常住人口增长了约31倍。从资本积累速度看,特区建立后,深圳运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大量引进外资,特别是港资。在《深圳口述史》中,香港企业家不顾当年深圳办事机构低劣的办公条件,排队办理项目相关手续,积极争取投资机会的片段相信大家记忆深刻。特区建立后30年,深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约1409倍。从土地资源利用情况看,从建市之初破旧的小渔村,到当前深南大道旁的高楼林立,深圳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大都市,特区建立后30年,土地资源的开发速度超过了国内几乎所有城市,建成区面积以扩张了约98倍。

    全要素生产率方面。首先,从制度和政策创新看,深圳凭借特区的地位,按照小平同志“杀出一条血路”的要求,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大刀阔斧,率先制定了许多当时看来石破天惊的政策:人才引进制度在内地引起轰动,外资投资制度进入全国立法层面,土地使用权批租制度更是直接推动宪法修改。其次,从生产技术的进步看,通过与外企和港企的交流,深圳学习了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和生产技能,直接提高了生产效率。再者,从人口素质看,当年涌入的人口不仅数量大,而且都是敢拼敢闯的人,具有天然的创新基因,而且都是国内各行各业具有前瞻性和优秀人才。主政深圳的父母官不仅艰苦奋斗、甘于奉献,也敢于在制度上创新、放权。

     二、当前深圳发展面临的问题

     我们的确该为深圳发展的历史感到自豪,但如果将当前的发展条件和环境与历史进行简单的对比,我们又会对深圳的发展充满忧虑。

     1.土地资源严重不足。特区建立至今,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2015年,深圳在1997平方公里上产出1.75万亿GDP,每平方公里产出约为1.4亿美元,在国内大中型城市中居于前列。如果考虑到深圳存在大量低效利用土地资源的违法建筑,深圳土地空间的利用已经达到极致,未来土地空间严重不足将会成为制约深圳未来发展最大的瓶颈。

     2.人才被高房价逼退。人才是发展的根本,虽然深圳当前实施了一系列引进人才的计划,但是与深圳共同成长的人才不仅仅是一些超级人才,而还包括许多普通公司的职员,许多在学历和证书上没有什么优势,但是却拥有创新、拼搏精神的人。但是,自去年深圳房价暴涨以来,普通员工在深圳买房安家的希望破灭,所谓安居乐业,安居后才能乐业,乐业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创新,如果每天都为生活蝇营狗苟,疲于奔命,何谈创新?当前,一些工薪阶层萌发了逃离深圳之意,许多毕业生考虑到高房价,更是直接选择放弃来深圳发展,这些现象不是深圳发展之福。

     3.资本存在外流风险。当前,资本快速积累由于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而受到抑制:一是投资本身存在边际收益递减规律。二是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已经大大降低。虽然与全国相比,深圳存在许多创新优质项目,但是深圳高昂的土地成本和人力成本也大幅度压缩了创新收益。三是其他城市的快速发展将分流大量的资金。随着内地、珠三角和东南亚等城市的发展,深圳对资金吸引力的比较优势在下降,一些企业考虑到深圳的高成本,已经着手或计划转移企业生产线。如近年来,华为转移到东莞,一些企业转移到东南亚的现象值得高度关注。

     4. 改革推进速度缓慢。深圳历史上的高速发展与深圳干部队伍敢拼敢干分不开,当前公务员管理越来越规范,但与此同时却没有任何容错机制,而且公务员创新激励机制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一方面待遇比较优势大不如全,特别是新进公务员在为住房问题奔波,对工作没有职业自豪感,以应付工作为目标的大有人在;另一方面,在当前制度下,公务员干得多,错得多,损失多,没有任何激励,试错动力不足。除此之外,改革推进缓慢与中央对深圳的关注度下降也有关,深圳的发展离不开中央的支持。近年来,虽然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深圳仍然寄予厚望,但是一方面,特区的确没有什么让全国刮目相看的举措和成绩,另一方面全国其他地方的发展也已经让中央应接不暇,深圳所获得的关注度自然大不如前。

     5.技术提升难度增加。技术的进步与创新密切相关,虽然深圳创新能力处于全国前列,但是创新的比较优势也明显下降。一是部分深圳人沉浸在过去30年的荣光当中,在创新精神上存在懈怠风险。二是经过多年的发展,深圳的技术已经达到与一些发达国家相当的水平,不可能再通过简单的引进式、模仿式创新提高技术水平,只能通过自主创新,但是自主创新失败率高,技术提升速度慢。三是高创新成本抑制创新行为。随着房价和人力成本上升,与当年白手起家没有门槛相比,现在搞创新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需要承担更高风险;而拥有大量资本的人宁愿将资本投资到增值速度较快、风险较小的资产中。

     三、对深圳未来发展的几点建议

     应该说,深圳的这些问题,我们的领导层和部分干部认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而且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是从这些问题的性质看,我们所面临的问题都是已经啃不动的“硬骨头”,通过小修小补、小打小闹根本不可能解决,我们必须以“再杀出一条血路”的精神,以不怕牺牲的勇气,坚决推进特区“第二轮改革”,再创”深圳奇迹”。我大胆提出以下建议:

     1.争取中央支持,开展第二轮土地改革。在中国,任何一次社会的变革都不开土地制度的改革。深圳违法建筑安全隐患大,浪费土地严重,必须下决心解决。我们应在争取中央支持基础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依法依规处理违法建筑。一是要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必须通过立好法、讲好法、执好法、严执法,加大违建成本,遏制违法建筑建设,确保违法建筑增量为0。二是必须认识到违法建筑收益是赤裸裸的“剩余价值”,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对城市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进行重新定义,优化土地收益结构,掀起第二轮土地改革浪潮。

     2.强化对公务员激励,推动政策制定创新。全国很多特区,但是只有”深圳奇迹”,与深圳有一只优良的、敢于冲锋的干部队伍密不可分。笔者认为作为特区之特,判断我们公务员队伍建设是否成功,其标准不在于有多少公务员犯错,有没有犯错,公务员的工资有多高,相关人事制度规定是否严格符合国家规定等。而在于我们特区的人事制度是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产出,是否有利于深圳改革开放发展和为全国提供经验。因此,我们应该加实施公务员容错机制,允许公务员队伍在政策制定时进行前瞻性创新;同时应该在公务员工资水平和工资结构上下功夫,充分激励公务员苦干,多干,巧干,这有这样才能推动政策创新。

     3.坚决控制房价增速,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要素积累增长缓慢的条件下,通过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必由之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是创新。创新的主体是人才,创新的动力是创新收益,但是高房价不仅不利于人才的引进,而且会通过成本效应降低创新收益。必须认识到房地产的社会属性和房价过快增长的负外部性,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为人才和创新事业提高良好的经济环境。

     四、结束语

     过去三十年深圳的发展历程和当前的发展面临的问题,是中国发展的一个缩影。我认识到以上论述只是宏观经济增长理论与深圳市情况的简单结合,发展是个复杂的问题,不是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型所能描述的。因此相关结论也是非常浅薄,缺乏全面性。我也相信我们的党和领导层对这些问题的看法更加全面和深刻,所制定的政策也更加具有前瞻性、操作性和可行性,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将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部署。或许有人认为我是“拿底层公务员的钱,操着中南海的心”,但是古人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作为一名深圳人,对深圳的发展常怀忧虑之心,也是一个普通深圳公民的义务和担当。我真诚的期盼,在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圳能够再创奇迹,再创辉煌,多年后我们也能像《深圳口述史》里的相关人物一样,感受到自己与这座城市的共同成长,为作为一名深圳人而倍感自豪!

黎书言
手机版

copyright®2021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深圳行政学院 |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0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