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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主体班中全面推行学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日期: 2013-10-29 16:19:00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字号:【

    10月21日,《主体班学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在我校秋季学期第二批主体班次中全面推行。

    此次推行行量化考核目的就是通过建立干部学习培训量化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切实提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使“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方针落到实处。

    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分为得分项目考核和扣分项目考核两大类。其中得分项目总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学员在培训期间学习理论和知识的情况。包括撰写调研报告、完成在线学习任务、阅读指定书目和撰写读书笔记、参加学员论坛及读书演讲比赛的情况。二是扣分项目分为二大项共13个子项。主要考核学员在培训期间加强党性修养、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遵守校规校纪和廉洁自律的情况。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未考核相结合,自我总结、班组考核与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员总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评定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9—70分为合格,69—60分为基本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办法对以下情形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作退学处理:1. 学习期间累计缺课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2.学习期间有下列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1)请人代写学习体会、论文、调研报告以及严重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2)用公款组织学员、教员或以班级、小组等集体名义聚餐、娱乐。(3)用公款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组织旅游。(4)接受或赠送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5)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调研期间,接受宴请、土特产等纪念品。(6)拉帮结派、搞“小圈子”或利用同学关系以权谋私的。(7)使用公款支付个人用品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黎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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