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3—2014年度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13-01-18 15:23:00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社会主义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共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国社院系统科研创新,在广泛征集、遴选课题的基础上,《2013—2014年度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确定,从即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负责人必须为社院教职工,有能力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课题实施。一人只能担任一个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人数不超过4人。
2.中央社院将以专家匿名评审情况为基础确定立项课题。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对待选题和论证,提倡实证研究和定量分析方法。
3.课题成果形式为1万至2万字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在一年内完成(以立项通知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不受理著作成果形式的申请。
4.各地社院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每所社院申报课题不得超过3个。
5.请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贵院科研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申报人所在社院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认真审核申报资格和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组织初审、遴选,提高申报质量。
6.申报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和《课题论证》活页,各一式四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请于
本《通知》及《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可在中央社院外网()“科研工作”的“课题管理”中查阅或下载。有关课题申报事宜请与中央社院科研部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甲4号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邮编:100081
联 系 人:刘英凤 李梦奇
电 话:(010)68706347 13466319989
电子信箱:sykyc@126.com
附1:2013—2014年度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系统科研项目课题指南
附2:课题论证活页
附3:立项申请书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